為更好地選取 2025粵港澳“粵劇粵曲+”創新展演活動 服務單位,現 廣州市荔灣區文化館 進行公開詢比,在參與詢比且符合要求的單位內選取一家服務單位,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意向人參加詢比。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2025粵港澳“粵劇粵曲+”創新展演活動
(二)項目編號:GDYD250287
(三)項目內容:
1.活動概況:舉辦2025粵港澳“粵劇粵曲+”創新展演,搭建創新交流平臺,推動粵劇粵曲傳承發展,擴大受眾群體,吸引更多年輕人參與其中,讓傳統戲劇曲藝成為年輕人的文化時尚,持續提升粵劇粵曲傳承與發展活力。通過整合大灣區的文化、科技、人才等資源,能夠推動粵劇粵曲在新時代實現新的跨越,助力大灣區文化的深度融合與協同發展。
2.活動地點:廣州市荔灣區(具體地點待定)
3.承辦單位工作內容:
(1)負責活動的總體策劃(包含活動總導演、活動策劃等),承擔展演的設計、演出及相關場地和設備、宣傳推廣(含圖片、視頻拍攝及制作等)、物料道具、后勤保障以及展演運營等相關工作;
(2)賽事統籌:策劃展演全流程執行方案,包含活動總導演、活動總策劃等內容;
(3)賽事執行:承擔展演的設計、演出及相關場地和設備、現場音視頻拍攝和錄像、物料道具準備和制作、后勤保障等執行細節;
(4)宣傳推廣:構建全媒體宣傳矩陣(含本地媒體、文化公眾號、短視頻平臺等),制作相關視覺物料(包括但不限于實體物料、平面海報、展演現場音視頻物料等),開展賽事預熱、賽事宣傳推廣工作;
(5)展演運營:含專家評委邀請,展演報名、作品收集及作品評審工作開展,作品版權審核工作;
(6)展演晚會內容在省級媒體以上平臺播出。
4.活動時間:2025年5月-11月,服務期:自簽訂服務合同之日起至活動舉辦完畢之日止,暫定為7個月(具體以合同相關約定為準)。
二、項目最高報價限價:¥600000.00元(大寫:陸拾萬元整)。
三、主要服務要求
(一)中標人應具有相應的服務經驗,有展演或大型活動的策劃、組織和執行經驗。
(二)中標人需要針對項目內容進行整體活動策劃,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活動實施方案、應急處置預案;并按照采購人最終審定的方案執行。
(三)中標人需負責活動現場各項執行細節,保證活動順利開展;活動結束后,需撤場恢復場地原貌。
(四)中標人需負責活動過程中的各種應急情況:如維穩、信訪、消防、媒體接待等。視活動規模,向公安部門申報大型活動審批手續。
注:具體服務內容及要求以合同相關約定為準。
四、報價人資格要求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分支機構投標的,必須由總公司(總所)授權【依據《投標人資格聲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執業許可證)掃描件及總公司(總所)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
(二)本項目是為落實政府政策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的項目。報價人需是中小微企業,并是廣東省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的供應商。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中“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中“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詢比代理機構或詢比人于資格審查時在上述網站查詢結果為準,如在上述網站查詢結果均顯示沒有相關記錄,視為沒有上述不良信用記錄。同時對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截圖存檔。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須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五、報價及結算方式
以書面形式通過報價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價,逾期提交的報價文件不予接受。
注:具體的資金支付方式與結算方式按合同約定為準。
六、中選通知書的交付
本次的詢比代理服務費人民幣9000.00元(大寫:玖仟元整),由中選單位在領取中選通知書時一次性支付給詢比代理單位,如有評審專家費用則中選單位按實結算。
七、詢比文件的獲取及公告發布時間
(一)凡有意參加的報價意向人,請于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2日,登錄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lw.gov.cn/ywdt/cgxx/index.html)下載詢比文件。
(二)詢比公告發布時間
發布詢比公告開始日期(含本日)為:2025年5月7日;
發布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為:2025年5月12日。
八、報價文件的遞交時間和遞交地點
由報價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原件在2025 年5月13日上午 9:30—11:30 將報價文件遞交至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地點: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越秀北路222號越良大廈6樓) ,逾期恕不受理。供應商須對提供的材料真實性負責,若有隱瞞或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發現將被視為無效參選。
九、詢比人不承擔報價人參加本次報價活動所發生的任何費用。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詢比活動,報價人無條件服從,因報價活動產生的費用報價人自行負責。
十、詢比人將在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網上發布中選結果,中選公示期為1天。
十一、廣州市荔灣區文化館對公告及詢比文件有最終解釋權。
十二、本項目中選單位與廣州市荔灣區文化館簽訂服務合同。
十三、聯系方式:
詢比單位:廣州市荔灣區文化館
聯系人:張小姐
聯系電話:020-81191178
詢比代理單位: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胡工
聯系電話:020-83642820-808
附件:2025粵港澳“粵劇粵曲+”創新展演活動項目詢比文件.docx
廣州市荔灣區文化館
2025年5月7日